长沙试行全市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新规,将按照ABC三个级别进行评级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15日,市蓝天办下发《长沙市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按照ABC三个级别对实施范围内的项目工地、项目工程进行分级管控。
据介绍,全市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工作实行属地和部门联合负责制,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两项指标为评分标准,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中设置约束性指标。评级过程实施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分项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将项目工地评定为A级和B级,其他为C级。
其中,A级工地即“示范工地”,要求满足5个约束性指标且总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和轻微污染天气应对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前48小时发布,轻微污染管控提前24小时发布)时可豁免停工(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时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除外)。B级工地即“达标工地”,要求满足任意4个约束性指标且总评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含80分),按一周一次的频率开展日常巡查管控。C 级工地即“严管工地”,未评定为A级、B级以及未申请评级的项目工地均为C级,实施重点巡查管控,列入日常重点监管名单,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和轻微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时,按照管控要求停工或停止相应工序,按每周2次的频率进行监管。
根据《方案》,全市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实施范围为:对于国控、省控站点周边1公里的项目工地及省、市、区县(市)三级重点项目工程应创A级。国控、省控站点周边3公里的项目工地应达到B级及以上级别。其他区域鼓励创建A级工地。项目工地类型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拆除施工工地、土方工程施工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和水运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方案》指出,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评定为A级或B级项目工地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市、区县(市)两级蓝天办分别对区管、市管项目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湖南湘江新区及各区县(市)蓝天办对辖区内评定为A级或B级的项目工地按一定比例实施不定期监督管理,市蓝天办对全市范围内评定为A级或B级的项目工地按一定比例实施不定期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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